城关区劳动监察大队多举措维护农民工权益

发布日期:2018-01-17 浏览次数:

治理欠薪问题规范用工管理

  记者昨从城关区劳动监察大队获悉,由于近期工程建设领域某些公司因用工不规范、工资发放不及时和工程款核算不清等诸多问题,造成部分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,给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。为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规范用工行为,提高劳动者理性维权意识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,该大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规范用工管理、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等六项要求,并提醒农民工要维权需做好四方面工作。

 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在用工、工资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该队对用人单位提出六要求。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,即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,督促施工单位按月足额给农民工发工资。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,督促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,同步建立职工名册以及劳动计酬手册,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。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,鼓励农民工工资委托建设单位代发,同时为农民工申办工资支付银行卡,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,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,通过银行农民工账户。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,实行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,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分离。实行工地维权信息公示制度,明示业主单位、施工总承包企业、分包企业和监管部门信息,以及最低工资标准、工资支付日期信息、举报电话等信息。加强建设资金监管等。

  与此同时,城关区劳动监察大队将结合区情实际,继续完善建筑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。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,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,通过人社保障部门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、交换和更新机制,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、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平台,或者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。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,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,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履约担保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,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。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,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该大队同时对农民工维权、找工作等给予四方面提醒。要通过合法的职介机构找工作。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,应及时递交投诉材料。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。全市劳动监察部门都可受理,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处理,切忌以伤害自己身体等行为来维权,若非法上访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。

  □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杨晟途

 

 

 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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